類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簡稱 RA,是一種慢性發炎性的疾病,致病機轉至今不明,一般認為和遺傳基因及環境因素有關。此病的盛行率約為1%,以女性居多,約為男性的三倍,發病年齡主要在三十~五十歲之間。臨床上,診斷此病主要依據美國風濕病學會所訂的標準,包括1.晨間關節僵硬大於一小時;2.同時有三個或以上的關節區發炎;3.手部關節炎;4.對稱性關節炎;5.類風濕結節;6.血清中類風濕因子呈陽性;7.X光有典型的變化。前四項至少需出現六週以上,若病人符合七項中的四項即可診斷為此病。
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機能失常的疾病,由於免疫系統侵襲關節的滑膜而引起發炎,造成對骨、軟骨、腱以及韌帶的進一步損害。類風濕性關節炎通常發病於手、腕、腳及踝的小關節,同時影響左右對稱的關節,後期可侵犯全身各組織器官,造成軟骨腐蝕、骨頭破壞及關節扭曲變形,甚至殘廢。 此病特點是多發性、對稱性關節疼痛、腫脹,急性發作與自行緩解會交替反覆出現。病程通常緩慢,可自數年至數十年,輕重程度不一,病變以關節炎為主,伴隨全身疲倦乏力、體重減輕及手足麻木刺痛痙攣等。隨病情的發展可出現某一、兩個關節疼痛、僵硬以至腫大,發展成對稱性的多關節炎,多從四肢遠端的小關節開始侵犯,再累及其他關節。 由於關節腫痛和運動受限制,關節附近肌肉僵硬和萎縮也日益明顯。至後期關節變成僵硬和畸形,手指、腕等關節被固定在屈位,手指和掌指關節偏向尺側或關節半脫位而形成特徵性的尺側偏向畸形。足部主要症狀表現為足痛、足跟腫脹,常使患足難以著地行走。此時患者因對日常生活的活動,如穿衣、進餐、步行等發生困難而深感痛苦。 類風濕性關節炎雖以侵犯關節為主,但也會侵犯關節外的器官如心、肺、腎、肝、脾、肌肉、眼睛、神經、淋巴腺、血管等,因此被視為全身性的疾病。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基本目標在於減輕疼痛、減少發炎、防止骨骼、軟骨及軟組織受破壞,維持關節的正常功能,使病人日常活動不受影響。類風濕性關節炎病人若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即可能導致關節受破壞。愈來愈多的人主張早期使用緩解性藥物如金製劑、抗瘧疾藥物、D-penicillamin和 sulfasalazine,甚至免疫抑制劑MTX,亦可在非類固醇消炎藥物無效時當成第二線藥物使用(該藥的作用迅速,數週即有效果產生,且療效顯著)。目前主張可同時併用低劑量類固醇作為「橋樑」,在第二線藥物療效尚未出現時用以控制病情。當緩解性藥物或免疫抑制劑效果出現後,再逐漸停止使用。 有些病情較嚴重者,若使用一種緩解性藥物或免疫抑制劑(如MTX、cyclophosphamide、azathioprine、 cyclosporine)仍無法控制病情時,可考慮用「合併療法」,把二種或三種的緩解性藥物或免疫抑制劑合併使用,效果較好。 食物療法是近年極為熱衷的話題,健康食品、魚油、免疫奶粉等更被過度地渲染療效。病人服用含多元不飽和性脂肪酸的魚油時,關節症狀可能會暫時改善,但停止服用後症狀又會出現。至於服用純化的軟骨成份製劑來治療關節炎,療效仍無定論。另有人採用斷食療法改善症狀,但當開始進食後症狀也會復發。總結來說,目前已知的食物療法無法根本改善病情。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這些年來已有長足的進步,尤其基因療法和各種免疫療法更是未來希望之所繫。要達到臨床緩解標準,關鍵在於儘早診斷,進行正確治療,並長期接受治療。由於本病的致病機轉仍未完全清楚,在治療方面仍有賴更突破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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