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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選擇伴侶應該專一或者該多方比較呢?)

大家都說感情要專一也有人說交男女朋友要多方面比較不同的人'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如何?(不限制交往前或正在交往) 
我覺得感情方面當然要專一
多方面的比較是同時交好幾個嗎?
當然,當一個人在交男女朋友時,要互相的付出、信賴
但是,也是有交到不適合的可能,有代溝或無法為對方著想的
那當然見好就收,等待下一個適合自己的伴侶囉!
不過如果要以結婚做前提來交往的話
當任何個性上都很合時,我認為還是要在性方面也很合,那就更好了。


我贊成婚前性行為,但不是先有後婚喔!
婚前性行為是一種水乳相容的境界
兩方在交往,除了愛,當然性也很重要的
所以我覺得交往選擇伴侶應該是專一的,
也要選擇對的性伴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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